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公告
以下市场举办者,你(单位)已取得市场名称登记,因市场已经自行关闭,经本局催办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市场名称注销登记手续,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单位)已取得的市场名称登记,未缴回的市场名称登记证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市场举办者 | 市场名称 | 市场登记证号 |
1 | 常山县辉埠镇灰山底村民委员会 | 常山县辉埠镇灰山底农贸市场 | 3308221009 |
2 | 常山县友好商贸有限公司 | 常山县友好服饰广场 | 3308221010 |
3 | 浙江省常山县华联物资有限公司 | 常山县钢材交易市场 | 3308222003 |
4 | 江山市信达白鹅产销专业合作社 | 常山白鹅市场 | 3308221029 |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