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及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县政府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2月22日,常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及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截至2022年3月25日止,未收到反馈意见,故对征收补偿方案未进行修改。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